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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公示公告
梧州市食品监管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分工
2008年03月19日
 梧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10月17日,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,负责领导、协调全市食品(保健品)安全工作。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农业局、商务局、卫生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、水产畜牧局等20个部门负责人组成。梧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,主要职责是:根据市协调委员会的决定和授权,负责组织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,具体承担市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承办市协调委员会的各项计划、决议、决定、表彰、奖励等事项的督办、检查和落实,起草文件,编发简报,承办会议。

    食品药品监管局: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,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。

    市农业局:负责初级农产生产环节的监管。

    市商务局:负责家畜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。

    市卫生局: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、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证和卫生监管。

  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。

    市工商局: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。

    市水产畜牧局:负责初级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,负责对饲料、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监管。

    市环保局:负责制定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办法,对农产品种植、养殖产地生产环境实施监督管理。

    市粮食局:负责粮油购销、储存、调拨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。

    市供销合作联社:加强本系统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,引导种养业的发展工作。

    梧州海关:确保与食品(保健品)检查进出口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贸易管制措施的执行和落实。

    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:负责进出口食品(包括保健食品)、化妆品的检验监督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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