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治区农业厅工作职责: 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;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;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;组织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;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、产品认证及监管;参与自治区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,修订并组织实施;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农资、农副产品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,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。